交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16日(星期四)
递交材料地点: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华山路630号(佛西楼与端钧剧场之间)
以下4项材料缺一不可: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张复印件)、一寸报名照片2张,应届考生应出具学籍证明或学生证,往届生应携有高中或中专的毕业证明;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优秀人才认定的材料(以下3项符合任一项即可):
A,有文艺作品(体裁不限)在国内正式文艺刊物上发表或出版者;
B,在省市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全国性作文大赛(如“新概念”等)中获奖者;
C,省(直辖)市重点高级中学文科尖子生(须由校长和所在班班主任推荐,并附尖子生证明及相关材料)。
(3)提交三名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家(其中两名我校专家)的推荐函。
(4)网上下载后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
(三)公布经校招生委员会讨论审核后通过的具备常年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请登录zs.sta.edu.cn“招生快讯”查询)。
公布时间:2016年12月22日(星期三)
(四)现场确认
按照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发出的常年招生专业考试通知的要求,进行确认报名:
报名确认时间:2016年12月24日(星期五)8:30—16:00(可由家长代替确认)
(五)按照专业招生考试规定的科目,缴纳相应的报考费。
(六)专业考试(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可能会有所调整):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2016年12月26日(星期日)
上午8:30—11:30 命题作文 下午13:00—16:00 故事写作
1、由校招生委员会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牵头,院系组织专业专家考试组按照招生专业考试的规程、专业考试的基本要求与流程,进行各科目考试。
2、专家考试小组的组成:面试每组不少于5人,专业导师(专业主讲教师)原则上应为指定专家,其它考试组专家由招生委员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进行聘请。校外专家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校内专家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考试科目和考试认定方法:常年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与2017年春季本科招生考试的科目基本一致;常年招生专业考试认定采用不记名评分方法,在《考试评分记录表》或试卷上打分,最后进行评分汇总排列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