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吉林省2017年高考艺术招生的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绘画、动画、雕塑、广告设计、园林设计、园艺设计和艺术设计、装潢设计、产品设计和工业品设计、服装设计、摄影和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以下统称“美术类专业”)继续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
6.凡报考2017年所有院校美术类专业的吉林省考生均须参加省统考。
7.考生凭市(州)、县(市区)招生办核发的《吉林省2017年高考美术类省统考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不准持临时身份证)参加美术类省统考。证件不全或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8.我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划定专业合格控制线。
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静物写生、风景默写等方式考查;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写生或默写等方式考查;速写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动态写生、慢写或默写等方式考查。
色彩、素描每科满分为150分,速写为100分,总分400分。
10.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17年1月8日,由各市(州)招生办、长白山管委会按省招生办有关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1月8日上午8:00—11:00时(180分钟)考色彩(水粉、水彩任选其一);1月8日下午13:00—15:30时(150分钟)考素描;15:40—16:10时(30分钟)考速写(速写和素描只许用黑色字迹的绘画铅笔)。
11.考点应安排在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所在地,并安装有电子监控巡查系统的中学,每个考场安排2名来自不同中学非高三毕业班的教师任监考员。
12.考生须按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要求自带考试用具,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详见《准考证》背面《考生须知》。
13.省招生办将于2017年1月25日前统一通知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公布合格分数线,由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办发至有关中学及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