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地点按美术类考点设置。
视唱和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21日。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
服务中心(哈尔滨
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声乐和器乐考生自备二首曲目,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或演奏。参加声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伴奏带(碟)。
3.编导制作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编导制作类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朗读100分、
演讲100分,影视分析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2月1日
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4.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朗读100分、演讲100分、主持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2月1日
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5.
舞蹈编导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舞蹈编导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
形体与
基本功测试100分,自备
剧目表演100分,命题
即兴编舞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8日—13日
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6.舞蹈表演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舞蹈表演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形体与基本功测试100分,自备剧目表演100分,舞蹈表演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8日—13日
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7.学前教育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学前教育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音乐特长(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一)100分、朗读与形体(各50分)100分、简笔画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简笔画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7日上午8:30-10:00,考试地点按美术类考点设置。
音乐特长、朗读与形体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22日—25日,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以上专业课省级统考各科目考试标准及评分办法将于2015年11月25日以前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公布。
五、校考实施
1.黑龙江省本科艺术类招生非省级统考专业的专业课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省外本科院校可以申请在黑龙江省组织专业课校考,其他学校只能在本校内组织专业课校考。
2. 省内院校校考在省招考办统一指导监督下,在院校设点考试,其考试专业、科目、时间、地点及招生简章经省招考办批准后,由我办统一向社会公布。省外本科院校需在黑龙江省进行专业课校考的,由我办指定黑龙江东方学院为唯一考点,我办负责组织和管理,否则考试成绩我办一律不予承认。黑龙江东方学院将根据院校要求安排考试器材。各院校考前应及时向我办提供招生章程、考试须知等
资料,由我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3. 省外艺术院校(专业)在黑龙江省组织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2月10日,考点为黑龙江东方学院(联系电话:0451-86655180、联系人:陈树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邮编:150086)。在黑龙江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省外本科院校须填写一份《2016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院校信息登记表》,务于2015年12月5日前将本校在黑龙江省考试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告知我办普通高校招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