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需要不同的写法来形成对比,以推动乐思的发展。对比程度的大小要根据歌词的要求,根据全曲的规模和布局构思来确定,并以次来选择第二段——B段在旋律、节奏、音区,以至体裁、速度,演唱方式方面的写法。对比为一般程度的两段体,两个乐段在体裁、速度、音乐情绪相同的情况下,音区、节奏、调性和旋律等方面写法有所不同,两段体歌曲大都属于这种对比类型。变奏、派生的两段体中的第二段,或在节奏型,或在音调上,常从A段派生而来,从而使两段之间保持着较多的联系,仅在音区,旋法或调性色彩上有若干变化。这些变化有时也会或多或少的影响到音乐情绪的变化和对比。比较大的两段体,往往是由不同体裁,不同速度,不同节拍,不同的音乐情绪的两个乐段构成的。第二段的句法比第一段多样,两句、三句、四句、五句、六句不等,但一般大致可分为“前部”、“后部”。通常B段的前部总是和A段有着程度不同的各种各样的对比,而后部在音乐材料上有两中情况,一是继续沿用B段前部,用A段有对比的材料写作下去直到终了。我们称这种情况为“不再现的两段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