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17年音乐类专业考试内容
(1)视唱;
(2)专业技能: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中任选一项,考生准备曲目2首(抽其中一首为考试曲目),考生自行解决伴奏(不得用音像制品)。
(3)加试: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中任选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技能科目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