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长科目——声乐、钢琴、器乐、作曲、舞蹈、表演电子音乐制作七门,考生只选其中一门。
3、评分办法:总分300分,其中专长科目240分,视唱练耳60分。
要求
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
钢琴: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器乐:自选乐曲一首(时间6分钟以内。打击乐有小鼓、玛琳巴、排鼓、中国大鼓、
排鼓与大鼓套打考生自选一样考试)。
作曲:指定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
舞蹈:基本功测试,技术技巧展示,即兴舞蹈一段,自选剧目展示(时间不超过3分钟)。
表演:①演唱歌曲一段(1分钟);②台词:朗诵(2分钟以内);③形体:舞蹈一段(2分钟以内);④表演:现场命题集体小品。(注:如考生没有准备形体,则进行现场听音乐形体展示。考生自备考试内容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
电脑音乐制作:①笔试(乐理及和声基础);②钢琴(车耳尼849及以上练习曲或作品一首,即兴演奏歌曲一首)。
获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在领取统考报名号的县(市、区)招生办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有关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文化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