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能演奏钢琴或其它一种中外乐器;会演唱一两种中国民歌、说唱或戏曲片段,掌握中国民族音乐和中外音乐史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音乐学基础知识
|
1、民族音乐常识
2、中外音乐史常识 3、命题写作 |
二 试
|
音乐综合素质
|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参考书目:
1、《民族音乐概论》,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2、《中国音乐词典》及其《续编》,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3、《中国古代音乐史简编》,夏野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4、《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汪毓和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5、《西方音乐史教程》,李秀军著,吉林音像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