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音乐表演 通俗声乐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专业:①演唱不同风格歌曲4首(通俗歌曲、外国音乐剧选段、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选段均可,唱法不限);②表演才能展示(1、舞蹈;2、乐器演奏或弹唱)。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考试一律采用播放CD碟片伴奏。考生须自备仅含本人考试曲目的CD伴奏碟片(不得制成盒带,不得带伴奏人员)
专业基础(C类):视唱;听写;乐理。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90%(演唱90%、表演才能展示10%)+专业基础10%(视唱30%、听写30%、乐理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