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上限与下限之间划为65分~75分、75分~85分和85分~95分三个评分段,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65分~75分:作品较完整,音准、节奏、歌词基本正确,有一定的声音条件和歌唱状态;
(二)75分~85分:作品完整,音准、节奏、歌词正确,有较好的声音条件和歌唱状态,有较好的音乐表现力和较好的歌唱气质;
(三)85分~95分:作品完整,有一定难度,音准、节奏、歌词准确,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和把握作品风格的能力,有良好的舞台歌唱气质和形态。
第三条:各试室组长有权指定考生演唱任意段落或中断演唱。
【钢琴复试评分细则】
第一条:钢琴复试评分原则为上限95分,下限65分。
第二条:上限与下限之间划为65分~75分、75分~85分和85分~95分三个评分段,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85分~95分:读谱正确、演奏完整流畅,音乐表现生动,奏法自如,乐曲风格掌握较好。
(二)75分~85分:读谱正确、演奏基本完整,奏法基本正确,音乐表现好。
(三)65分~75分:读谱基本正确,演奏尚完整(有个别错音或中断),速度和节奏基本稳定,演奏技术和音乐表现一般。
第三条:补充规定:
(一)考生如未按规定背演,每首扣5分;
(二)考生只演奏一首作品,评分为不合格;
(三)考生由于紧张而忘谱,主考教师可给予考生3次重复演奏的机会,超过3次,成绩为不合格;
(四)考生不是在主考教师要求的情况下,自行中断演奏,视为放弃考试,成绩为不及格;
第四条:各试室组长有权指定考生演奏任意段落或中断演奏。
【器乐复试评分细则】
第一条: 器乐复试评分原则为上限95分,下限65分。
第二条: 上限与下限之间划为65分~75分、75分~85分和85分~95分三个评分段,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85分~95分:
1、具有正确演奏方法,演奏姿势;
2、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
3、演奏乐曲规范、完整和流畅,音乐表现生动,能较好体现乐曲的风格与内容。
(二)75分~85分:
1、具有正确演奏方法,演奏姿势;
2、把握音准、节奏、力度基本正确;
3、演奏乐曲基本规范、完整,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三)65分~75分:
1、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基本正确;
2、演奏乐曲尚未完整(有个别错漏音符或中断);
3、演奏技巧和音乐表现一般。
第三条:补充规定:
(一)考生如未按规定背奏,每首扣5分;
(二)考生只演奏一首作品,评分为不合格;
(三)考生由于怯场而忘谱,主考教师可给予考生3次重复演奏的机会,超过3次,成绩为不合格;
(四)考生不是在主考教师要求的情况下,自行中断演奏,视为放弃考试,成绩为不及格;
第四条:各试室组长有权指定考生演奏任意段落或中断演奏。
附录一:[声乐考试曲目]
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考试规定曲目范围
001、长城永在我心上 高泽顺 词 陆祖龙、王晓君 曲
002、这就是我的的祖国 卢咏椿 词 陈述刘 曲
003、祖国,我永远祝福你 云剑 词 印 青 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