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试卷满分100分。
3、《和声》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作曲》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五、《作曲》题型示例与评分标准
(一)用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独唱艺术歌曲。(共40分)
送友人
李白
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
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
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
要求: 1、自选演唱声部,如女高音、男高音或其他声部。
2、要有相应的速度、表情、力度等术语记号(但不要写作曲者姓名)。
3、不配钢琴伴奏。
评分标准:(1)结构清晰记10分;
(2)旋律富于歌唱性和艺术性记20分;
(3)词曲融合记10分。
(二)用指定的主题句创作一首独奏器乐曲。(共60分)
要求:1、自选演奏乐器,如长笛、小提琴或其它乐器(钢琴除外)。
2、要有相应的速度、表情、演奏法、力度等术语记号(但不要写作曲者姓名)。
3、要配钢琴伴奏,并有简短的前奏、间奏和尾奏。
4、总长度(包括前奏、间奏和尾奏)不少于30小节。
评分标准:(1)结构清晰记10分;
(2)旋律富于器乐性和艺术性记25分;
(3)和声与织体贴切记25分。
二、舞蹈学(师范)考试大纲
舞蹈学(师范)
1、考试性质和目的
华南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术科考试大纲是面向报考华南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校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主要考核和测试考生的舞蹈理论基础,基本功,舞蹈作品音乐的理解能力,舞蹈作品表演的能力,身体条件。选拔出具有舞蹈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舞蹈教育工作及社会音乐文化工作的我校舞蹈类专业合格新生。
2、考试形式
(1)初试的考试形式仅为面试(采取单个面试、集体测试相结合);
(2)复试的考试形式为先笔试后面试(采取单个面试、集体测试相结合)。
3、考试成绩
(1)成绩比例:专业技能占90%;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占10%(其中舞蹈基本常识5%、乐理5%)
(2)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均按百分制评分。
(3)评分细则:(参见附录)
注: 所有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修长,符合从事舞蹈教育学的身体条件。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1.1基础知识
1.1.1乐理基本知识
(参考书:《基本乐理》李重光着)
1.1.2舞蹈基本常识
(参考书:《舞蹈知识手册》隆荫培、徐尔充、欧建平着)
1.2术 科
一、初试内容
(一)基本功测试(须穿练功衣、鞋):
1、前、旁、后腿的软度
2、胯的开度
3、腰、肩的软开度
4、弹跳能力
5、技巧展示
(二)自选舞蹈片段(不超过3分钟,以下舞蹈任选一种即可,但不包括组合):
1、古典舞
2、民间舞
3、芭蕾舞
4、现代舞
5、当代舞
二、复试内容
(一)专业技能:
1、基本功展示
2、即兴舞蹈(提供音乐命题即兴表演)
3、模仿(对各个舞种的模仿)
4、自选舞蹈片段(不得与初试内容重复,不得为同一作品的前段或后段,必须是两个不同的舞蹈作品)
(二)笔试:[参见1.1基础知识]
1、乐理基本知识
2、舞蹈基本常识
附录:[声乐、钢琴及器乐复试评分细则]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术科考试
【声乐复试评分细则】
第一条:声乐复试评分原则为上限95分,下限6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