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视唱练耳
一、考试目的
视唱练耳是考生的必考项。通过对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鉴定考生的音乐素质与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
二、考试内容与范围
分为模唱与视唱两个部分。
(一)模唱部分
1.单音。范围在一个升降号调内的单个自然音高。
2.音组。和弦式、音列式、音阶式四音组与五音组
3.和声音程。范围在一个升降号调内的和声音程连接。
4.和弦。范围在含一个升降号的原位与转位的大、小三和弦;原位大小七和弦、小小七和弦。
5.节奏。范围在二分、四分、八分、八分连三音、十六分音符及其组合,一拍内附点八分,一拍内小切分,一拍分八分三连音,两拍内附点四分、两拍内大切分的节奏组合。
6.曲调。范围在含一个升降号的大、小调及五声调式内,节拍为二拍子、三拍子的旋律短句。
(二)视唱部分
视唱。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式,和声、旋律小调式及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含变化音;节拍为四二拍子、四三拍子和四四拍子;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休止符),包括切分和三连音等,相当于四乐句的音乐段落。
三、考试形式
模唱
1.单音。用唱名模唱,模唱一次,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2.音组。用“啦啦”模唱,最多模唱两次,不给标准音。
3.和声音程。用唱名模唱,不限定唱名法。最多模唱三次,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4.和弦。用“啦啦”模唱,最多模唱三次,不给标准音。
5.节奏。用“啦啦”模唱。最多模唱两次,不给速度和预备拍。
6.曲调(乐句)。用“啦啦”模唱。最多模唱两次,不给标准音、速度和预备拍。
视唱
考生视唱试题一首,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不限定唱名法。
视唱题由考场给出,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五线谱或简谱,选定后不得更改。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视唱曲的第一个音后,考生必须马上按照试题要求,轻声地、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四、评分标准
视唱练耳考试满分100分。其中模唱70分,视唱30分(五线谱视唱满分为30分,简谱视唱满分为25分)。
模唱部分:
单音、和声音程、和弦按个数计分,音组按组计分,在规定遍数内模唱正确的按实际分值计分。节奏、旋律按递减方式计分,即第一遍完成模唱的为满分,第二遍完成模唱的将被减去一定比值的分数。
视唱部分:
视唱评分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
具体评分标准:
1、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者按满分的95%左右给分。
2、音准、节奏正确、视唱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85%左右给分。
3、音准、节奏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75%左右给分。
4、音准、节奏基本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65%左右给分。
5、音准、节奏不正确的,不能及格,根据实际情况按满分的5%-59%给分。
6、不识谱、不能视唱的不给分。
参考试题题型:
1.1.2乐理
一、考试目的:
乐理是考生的必考项。
通过测试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其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鉴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华南师范大学音乐专业学习所必备的音乐理论基础。
二、考试内容:
(一)音律与记谱法(约占30%)
1、音与音高:音列、音级及其分组等。
2、音律: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纯律;半音、全音、等音等。
3、音符与谱表:各种音符与休止符(含简谱);谱表、谱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