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目的
视唱练耳是考生的必考项。
通过对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
二、考试内容
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部分(约占75%)
1.听音选择题
音高限定在调号为一个升、降号的调性范围内。
(1)音组:分解和弦及多音音组。和弦限定在原、转位的大三、小三、减三和弦及大小七、小小七和弦的范围内;多音音组含变化音;
(2)音阶: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
(3)和声音程:自然音程内的单音程;
(4)和弦:原位与转位的大三、小三、减三和弦以及原位的大小七、小小七和弦;
(5)旋律:单声部。调式限定在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可带变化音)的范围内。节拍为单拍子或复拍子;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切分和三连音等。
2.听音填写题
调性限定在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的范围内。
(1)单音:相邻音为单音程;
(2)和声音程连接:自然音程内的单音程及其性质;
(3)单个和弦:大三、小三、减三和弦的原位与转位及其性质;大小七、小小七和弦的原位及其性质;
(4)节奏:节拍为二拍子或三拍子,长度为4至8小节;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切分和三连音等;
(5)旋律:单声部(可带变化音)。节拍为单拍子或复拍子,长度为4至8小节;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切分和三连音等。
(二)面试部分(约占25%)
视唱题:单声部旋律一首(五线谱或简谱)。
范围: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式,和声、旋律小调式及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含变化音;节拍为四二拍子、四三拍子和四四拍子;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休止符),包括切分和三连音等。